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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金信托
指委托人(企业、个人、机关团体等)基于对信托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资金信托业务包括单一资金信托业务和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单一资金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单独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信托业务。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接受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委托,集合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信托业务。
有资金的客户,可以委托联华信托公司理财、运用;或认购联华信托推出的各种信托产品(根据风险的不同收益也不同);有好项目需要融资的客户,可以委托联华信托发行信托计划筹集资金。
2、管理层收购(MBO)信托
管理层收购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利用自有及所融资金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的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本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联华信托公司可作为投资人和管理层之间的纽带,以委托投资、放款的方式向管理者进行融资,从而有效解决管理层收购融资难的问题,推动MBO收购的发展。
3、职工持股信托(ESOT)
职工持股信托是为企业股份制改造而专门设计的一种特定目的的信托品种,利用信托的法律关系解决职工认购本企业股份的问题。即职工将资金委托给联华信托公司,以联华信托公司的名义,投资于本企业,持有企业股权,并按职工的意愿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4、投资基金
联华信托公司可以接受委托管理各种投资基金,也可以通过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方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等。
5、房地产信托
是指房地产公司等不动产业主(委托人)将自己的房产或地产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公司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将众多委托的房地产形成资产池,以出租、出售、以租代售、开发建设及其他方式进行组合策划,为委托人谋取利益。
6、企业年金信托
企业年金信托就是以信托的方式管理企业年金的制度模式。具体地讲就是企业作为委托人,将计提的企业年金基金委托给信托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企业员工的利益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企业年金资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机构的资产。企业加入企业年金计划后,联华信托公司会按企业的要求,为企业制定专门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方案,并严格按投资方案的约定进行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企业年金信托计划的员工作为企业年金信托计划的受益人,按信托合同的约定享有获取企业年金基金给付的权利,企业年金基金的每期投资净收益将计入员工的个人账户。
7、表决权信托
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给联华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替代股东依程序在股东大会上集中行使表决权,股东继续享有除表决权以外的所有股东权益。
8、遗嘱信托
指委托人将自己的财产权以立遗嘱的形式设立的信托。它是委托人在生前设立的,在委托人死后生效。联华信托作为受托人,将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遵守遗嘱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遗嘱规定的事务。
9、公益信托:
信托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接受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而设立的公益信托:
(一)救济贫困;
(二) 救助灾民;
(三) 扶助残疾人;
(四) 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
(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
(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联华信托作为公益信托的受托人,严格遵循公益目的,促进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
10、融资租赁
信托公司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在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按约定的办法取得租赁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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